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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参考图进行修改:1. 案例区文字改为:"一名副座的乘客将手…

基于参考图进行修改:1. 案例区文字改为:"一名副座的乘客将手伸入驾驶员女士衣服里,该行为被高速公路摄像头拍摄。相关工作人员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引发广泛传播。";2. 案例区右侧车内插画调整为:左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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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在网络上遭他人诽谤,该如何维权"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名誉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某网站几位网友线下聚会后,网友小红发现名为'飞跃'的网友在网站评论区发帖,虚构事实辱骂她私下生活放荡。'飞跃'否认发帖,小红经查证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起诉。"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网络诽谤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一个人在电脑前发布恶意评论,评论气泡中有诽谤性文字,旁边有一位女性(代表小红)表情困扰,背景有社交媒体界面元素和评论区界面,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飞跃'在网络上虚构事实骂人,侵害了小红的什么权利?"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保护的是特定人的客观社会评价不被人为降低。" 2. "名誉权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名誉保有权,保持自身名誉不降低、不丧失,并通过自身行为、业绩等提升名誉;二是名誉利益支配权,利用良好名誉获取更好的社会与财产效益。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有三类:一是诽谤,即无中生有、传播虚假事实败坏他人名声;二是侮辱,即借事生非传播损害性事实令其蒙羞;三是其他损害名誉的行为,如错告、诬告等。"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飞跃'虚构小红生活放荡的事实并予以传播,属于典型的诽谤行为,侵害了小红的名誉保有权。小红可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主张删除评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精神损害,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网络侵权案件中,原告须证明网络昵称与真实被告身份的一致性,小红通过查证确认身份的做法是正确的举证基础。需注意,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因具有公共利益目的而影响他人名誉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等除外。"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24"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在网络上遭他人诽谤,该如何维权"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名誉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某网站几位网友线下聚会后,网友小红发现名为'飞跃'的网友在网站评论区发帖,虚构事实辱骂她私下生活放荡。'飞跃'否认发帖,小红经查证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起诉。"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网络诽谤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一个人在电脑前发布恶意评论,评论气泡中有诽谤性文字,旁边有一位女性(代表小红)表情困扰,背景有社交媒体界面元素和评论区界面,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飞跃'在网络上虚构事实骂人,侵害了小红的什么权利?"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保护的是特定人的客观社会评价不被人为降低。"
  2. "名誉权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名誉保有权,保持自身名誉不降低、不丧失,并通过自身行为、业绩等提升名誉;二是名誉利益支配权,利用良好名誉获取更好的社会与财产效益。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有三类:一是诽谤,即无中生有、传播虚假事实败坏他人名声;二是侮辱,即借事生非传播损害性事实令其蒙羞;三是其他损害名誉的行为,如错告、诬告等。"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飞跃'虚构小红生活放荡的事实并予以传播,属于典型的诽谤行为,侵害了小红的名誉保有权。小红可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主张删除评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精神损害,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网络侵权案件中,原告须证明网络昵称与真实被告身份的一致性,小红通过查证确认身份的做法是正确的举证基础。需注意,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因具有公共利益目的而影响他人名誉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等除外。"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24"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
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离婚时可以把丈夫的隐私作为证据提交吗?"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隐私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小敏与小刚诉讼离婚期间,小敏以丈夫存在婚外恋为由,向法院提交了小刚的手机通话记录、私人照片复印件作为证据。离婚后,小刚起诉小敏侵害其隐私权。小敏答辩称:通话记录系小刚10年前存储、凭密码即可打印,照片拍后已放回原处,且上述证据仅用于离婚诉讼,从未向他人展示。"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隐私权与离婚诉讼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法庭场景,有法槌和法律文书,旁边有手机通话记录界面和照片元素,还有一对夫妻的形象,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小敏收集并提交前夫私密信息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小刚的隐私权?"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隐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1033条列举了六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侵扰私人生活安宁、侵入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私密活动及身体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私密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侵害隐私权。" 2. "隐私权包含两项基本内容:一是隐私隐瞒权,个人有权隐瞒私人生活、私密空间与私密信息不被知晓和干扰,但该权利受公共利益和知情权限制;二是隐私支配权,个人可自主决定利用、公开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隐私。当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时,涉及社会政治利益、法律特殊规定(如婚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或诉讼举证等情形,隐私权需适当让位于知情权。"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小敏的行为不构成侵害隐私权。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核实对方忠实义务而收集相关信息,属于行使正当知情权;在离婚诉讼中将这些信息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符合法庭言论豁免原则——当事人及律师在诉讼中提交的与案件相关的文书和陈述,豁免侵权责任。但需注意,夫妻间隐私权的收缩仅限于共同生活所需的必要共享范围,任何一方不得超出诉讼或法律规定擅自向外界公开对方的私密信息。"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32""1033""10"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离婚时可以把丈夫的隐私作为证据提交吗?"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隐私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小敏与小刚诉讼离婚期间,小敏以丈夫存在婚外恋为由,向法院提交了小刚的手机通话记录、私人照片复印件作为证据。离婚后,小刚起诉小敏侵害其隐私权。小敏答辩称:通话记录系小刚10年前存储、凭密码即可打印,照片拍后已放回原处,且上述证据仅用于离婚诉讼,从未向他人展示。"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隐私权与离婚诉讼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法庭场景,有法槌和法律文书,旁边有手机通话记录界面和照片元素,还有一对夫妻的形象,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小敏收集并提交前夫私密信息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小刚的隐私权?"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隐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1033条列举了六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侵扰私人生活安宁、侵入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私密活动及身体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私密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侵害隐私权。"
  2. "隐私权包含两项基本内容:一是隐私隐瞒权,个人有权隐瞒私人生活、私密空间与私密信息不被知晓和干扰,但该权利受公共利益和知情权限制;二是隐私支配权,个人可自主决定利用、公开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隐私。当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时,涉及社会政治利益、法律特殊规定(如婚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或诉讼举证等情形,隐私权需适当让位于知情权。"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小敏的行为不构成侵害隐私权。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核实对方忠实义务而收集相关信息,属于行使正当知情权;在离婚诉讼中将这些信息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符合法庭言论豁免原则——当事人及律师在诉讼中提交的与案件相关的文书和陈述,豁免侵权责任。但需注意,夫妻间隐私权的收缩仅限于共同生活所需的必要共享范围,任何一方不得超出诉讼或法律规定擅自向外界公开对方的私密信息。"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32""1033""10"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
创意 × 1
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个人信息被求职网站出售,该怎么维权?"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个人信息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小彤临近毕业,在多个求职网站上传了简历。其中一家求职网站将小彤的个人信息出售给某互联网公司。该公司随后频繁致电小彤推销业务,并持续发送广告短信。小彤不堪其扰,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个人信息保护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一位女生(代表小彤)被手机来电和短信骚扰,背景有求职网站界面和简历文档,还有信息泄露的箭头示意,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求职网站非法出售个人信息、互联网公司频繁骚扰,侵害了小彤的什么权利?"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须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且不违反法律及双方约定。" 2. "个人信息权是自然人支配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其遭受非法侵害的具体人格权,包含精神利益(身份被识别与人格尊严)与财产利益(商业价值)。信息处理者负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本案中涉及两个侵权主体。求职网站未经小彤同意擅自出售其简历信息,违反《民法典》第1035条的处理规则及第1038条的禁止性规定,侵害了小彤的个人信息权。小彤可行使信息锁定权,要求网站停止非法处理,并可依据获利或损失主张赔偿。互联网公司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小彤信息后频繁电话、短信骚扰,侵扰其私人生活安宁,侵害其隐私权,小彤可行使人格权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本案表明,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虽密切相关,但保护路径不同:前者规制信息的收集与流转,后者守护私人生活的安宁边界。"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34""1035""103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精确复刻参考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整体风格与布局结构,保持完全一致的视觉风格和排版框架,仅替换文字内容和右侧案例区的插画,其他所有设计元素(包括顶部蓝色弧形装饰、各区块的背景色、圆角卡片样式、图标样式、字体层级、间距比例、底部来源标注位置等)全部保持不变。

【主标题区】
- 主标题文字改为:"个人信息被求职网站出售,该怎么维权?"
- 副标题文字改为:"民法典学习 | 个人信息权"
- 右上角天平图标保持不变

【案例区】(左侧文字+右侧插画的左右分栏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标签及麦克风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左侧案例文字替换为:
  "小彤临近毕业,在多个求职网站上传了简历。其中一家求职网站将小彤的个人信息出售给某互联网公司。该公司随后频繁致电小彤推销业务,并持续发送广告短信。小彤不堪其扰,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 右侧插画区域替换为:个人信息保护主题的扁平风格插画,画面展示一位女生(代表小彤)被手机来电和短信骚扰,背景有求职网站界面和简历文档,还有信息泄露的箭头示意,整体蓝色调与原图风格一致,插画风格与参考图的扁平插画风格完全匹配

【疑问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蓝色问号圆形图标保持不变
- "疑问:"标题保持不变
- 疑问文字改为:"求职网站非法出售个人信息、互联网公司频繁骚扰,侵害了小彤的什么权利?"

【法律规定区】(结构保持不变)
- 顶部"法律规定"标签及书本图标样式保持不变
- 内容改为两条编号条目:
  1.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须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且不违反法律及双方约定。"
  2. "个人信息权是自然人支配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其遭受非法侵害的具体人格权,包含精神利益(身份被识别与人格尊严)与财产利益(商业价值)。信息处理者负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

【总结与回答区】(结构保持不变)
- 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保持不变
- "总结与回答"标题保持不变
- 总结文字替换为:
  "本案中涉及两个侵权主体。求职网站未经小彤同意擅自出售其简历信息,违反《民法典》第1035条的处理规则及第1038条的禁止性规定,侵害了小彤的个人信息权。小彤可行使信息锁定权,要求网站停止非法处理,并可依据获利或损失主张赔偿。互联网公司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小彤信息后频繁电话、短信骚扰,侵扰其私人生活安宁,侵害其隐私权,小彤可行使人格权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本案表明,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虽密切相关,但保护路径不同:前者规制信息的收集与流转,后者守护私人生活的安宁边界。"

【底部】
- 底部小字改为:"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画面中所有文字必须清晰可读,数字"1034""1035""103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版式精美,整体风格与参考图高度一致。
创意 × 1
参考原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和分模块卡片布局,将所有文案内容和案例插画替换为新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法律科普主题。保留原图的整体结构:顶部大标题+副标题、案例模块(左文右图)、疑问模块、法律规定模块、总结与回答模块、思考题模块,蓝白配色风格,圆角卡片,图标风格一致,底部无二维码占位,保留底部留白。 【顶栏主标题】大字:"小说诽谤已故艺人,死者名誉谁来维权?" 【副标题】"民法典学习 | 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案例模块】(左侧蓝色法槌图标标签"案例",右侧配插画) 左侧文字:"1940年代,'荷花女'在天津出道,1944年病逝,年仅18岁。后作家魏某以荷花女为主人公创作长篇同名小说,在某报刊连载,虚构其'愿为人妾''被帮会头子奸污''死于性病'等情节。荷花女母亲起诉,法院认定作家与报社侵害死者名誉。该案是我国民法保护死者人格利益的首例案件。" 右侧插画:民国时期天津舞台场景,一位年轻女演员(荷花女形象)在台上表演,台下有观众,旁边有报纸和小说的元素,扁平插画风格,国潮漫画风,与参考图插画风格一致,复古怀旧氛围。 【疑问模块】(左侧蓝色圆形问号图标) 标题:"疑问:" 内容:"死者被诽谤,近亲属该如何维权?" 【法律规定模块】(左侧蓝色书本图标标签"法律规定") 内容: "●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该条款确立了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制度。保护范围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以及条文'等'字涵盖的个人信息、声音、形象等。保护主体限于近亲属,分两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行使;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存在时,第二顺序不得主张。保护期限以近亲属是否健在为限,近亲属均亡故的,一般不再强制保护,但涉及公共利益的,可通过公益诉讼保护。" 【总结与回答模块】(浅绿色背景,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 标题:"总结与回答" 内容:"死者虽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核心在于维护死者人格尊严及近亲属的情感利益,同时防止死者人格标识被商业滥用(如'鲁迅酒'案)。荷花女母亲作为第一顺序近亲属,具备原告资格,可依据《民法典》第994条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曾孙等非法定近亲属范围的亲属(如霍元甲曾孙案),不具原告资格。" 【思考题模块】(浅橙色背景,左侧橙色灯泡图标,无二维码占位,文字占满整个模块宽度) 标题:"思考题" 内容:"你认为还有哪些死者人格利益需要被特别保护?" 版式精美,文字清晰可读,所有模块填充完整内容,无空白占位。画面中所有数字(如"994""1940""1944""1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或编造。画面中无二维码占位符。参考原图的版式骨架、配色体系和分模块卡片布局,将所有文案内容和案例插画替换为新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法律科普主题。保留原图的整体结构:顶部大标题+副标题、案例模块(左文右图)、疑问模块、法律规定模块、总结与回答模块、思考题模块,蓝白配色风格,圆角卡片,图标风格一致,底部无二维码占位,保留底部留白。

【顶栏主标题】大字:"小说诽谤已故艺人,死者名誉谁来维权?"
【副标题】"民法典学习 | 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案例模块】(左侧蓝色法槌图标标签"案例",右侧配插画)
左侧文字:"1940年代,'荷花女'在天津出道,1944年病逝,年仅18岁。后作家魏某以荷花女为主人公创作长篇同名小说,在某报刊连载,虚构其'愿为人妾''被帮会头子奸污''死于性病'等情节。荷花女母亲起诉,法院认定作家与报社侵害死者名誉。该案是我国民法保护死者人格利益的首例案件。"
右侧插画:民国时期天津舞台场景,一位年轻女演员(荷花女形象)在台上表演,台下有观众,旁边有报纸和小说的元素,扁平插画风格,国潮漫画风,与参考图插画风格一致,复古怀旧氛围。

【疑问模块】(左侧蓝色圆形问号图标)
标题:"疑问:"
内容:"死者被诽谤,近亲属该如何维权?"

【法律规定模块】(左侧蓝色书本图标标签"法律规定")
内容:
"●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该条款确立了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制度。保护范围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以及条文'等'字涵盖的个人信息、声音、形象等。保护主体限于近亲属,分两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行使;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存在时,第二顺序不得主张。保护期限以近亲属是否健在为限,近亲属均亡故的,一般不再强制保护,但涉及公共利益的,可通过公益诉讼保护。"

【总结与回答模块】(浅绿色背景,左侧绿色盾牌对勾图标)
标题:"总结与回答"
内容:"死者虽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核心在于维护死者人格尊严及近亲属的情感利益,同时防止死者人格标识被商业滥用(如'鲁迅酒'案)。荷花女母亲作为第一顺序近亲属,具备原告资格,可依据《民法典》第994条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曾孙等非法定近亲属范围的亲属(如霍元甲曾孙案),不具原告资格。"

【思考题模块】(浅橙色背景,左侧橙色灯泡图标,无二维码占位,文字占满整个模块宽度)
标题:"思考题"
内容:"你认为还有哪些死者人格利益需要被特别保护?"

版式精美,文字清晰可读,所有模块填充完整内容,无空白占位。画面中所有数字(如"994""1940""1944""1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或编造。画面中无二维码占位符。
创意 × 1
将这张主题海报改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内容海报。保留顶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logo、2026年字样,以及主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和副标题"——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将中部的盾牌锁+学生校园主视觉区域替换为信息内容区:第一个蓝色标题栏写"网络安全基础知识"配盾牌图标。第一板块:"什么是网络安全?"配说明文字: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第二板块:蓝色标题栏"常见的网络威胁",下方列出5项,每项配图标:1.钓鱼网站/钓鱼邮件-伪装成正规网站或邮件,诱导你输入账号密码、个人信息或点击恶意链接。2.网络诈骗-冒充熟人、客服、公检法等身份,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3.恶意软件/病毒-通过下载、邮件、U盘等传播,窃取信息、破坏系统。4.勒索软件-加密你的文件,要求支付赎金。5.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SQL注入等,可能导致网站瘫痪或数据泄露。底部蓝色区域写"安全上网 从了解开始 提高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配盾牌图标。保留底部的城市建筑线描风格。整体保持蓝色科技政务风、扁平插画风格,版式精美,信息卡片式排版,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将这张主题海报改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内容海报。保留顶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logo、2026年字样,以及主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和副标题"——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将中部的盾牌锁+学生校园主视觉区域替换为信息内容区:第一个蓝色标题栏写"网络安全基础知识"配盾牌图标。第一板块:"什么是网络安全?"配说明文字: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第二板块:蓝色标题栏"常见的网络威胁",下方列出5项,每项配图标:1.钓鱼网站/钓鱼邮件-伪装成正规网站或邮件,诱导你输入账号密码、个人信息或点击恶意链接。2.网络诈骗-冒充熟人、客服、公检法等身份,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3.恶意软件/病毒-通过下载、邮件、U盘等传播,窃取信息、破坏系统。4.勒索软件-加密你的文件,要求支付赎金。5.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SQL注入等,可能导致网站瘫痪或数据泄露。底部蓝色区域写"安全上网 从了解开始 提高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配盾牌图标。保留底部的城市建筑线描风格。整体保持蓝色科技政务风、扁平插画风格,版式精美,信息卡片式排版,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
将这张主题海报改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内容海报。保留顶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logo、2026年字样,以及主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和副标题"——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将中部的盾牌锁+学生校园主视觉区域替换为信息内容区:第一个蓝色标题栏写"网络安全基础知识"配盾牌图标。第一板块:"什么是网络安全?"配说明文字: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第二板块:蓝色标题栏"常见的网络威胁",下方列出5项,每项配图标:1.钓鱼网站/钓鱼邮件-伪装成正规网站或邮件,诱导你输入账号密码、个人信息或点击恶意链接。2.网络诈骗-冒充熟人、客服、公检法等身份,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3.恶意软件/病毒-通过下载、邮件、U盘等传播,窃取信息、破坏系统。4.勒索软件-加密你的文件,要求支付赎金。5.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SQL注入等,可能导致网站瘫痪或数据泄露。底部蓝色区域写"安全上网 从了解开始 提高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配盾牌图标。保留底部的城市建筑线描风格。整体保持蓝色科技政务风、扁平插画风格,版式精美,信息卡片式排版,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将这张主题海报改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内容海报。保留顶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logo、2026年字样,以及主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和副标题"——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将中部的盾牌锁+学生校园主视觉区域替换为信息内容区:第一个蓝色标题栏写"网络安全基础知识"配盾牌图标。第一板块:"什么是网络安全?"配说明文字: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第二板块:蓝色标题栏"常见的网络威胁",下方列出5项,每项配图标:1.钓鱼网站/钓鱼邮件-伪装成正规网站或邮件,诱导你输入账号密码、个人信息或点击恶意链接。2.网络诈骗-冒充熟人、客服、公检法等身份,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汇款。3.恶意软件/病毒-通过下载、邮件、U盘等传播,窃取信息、破坏系统。4.勒索软件-加密你的文件,要求支付赎金。5.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SQL注入等,可能导致网站瘫痪或数据泄露。底部蓝色区域写"安全上网 从了解开始 提高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配盾牌图标。保留底部的城市建筑线描风格。整体保持蓝色科技政务风、扁平插画风格,版式精美,信息卡片式排版,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
参考之前的法律科普海报版式架构和整体风格(蓝白配色、白色圆角卡片、天平分隔线、文件夹图标案例区、书本图标法律规定区、盾牌图标总结区、底部改编出处),生成一张新的法律科普海报,主题为未成年人监护权争议与指定监护。扁平插画风格,简洁专业。 具体内容: 【顶部主标题区】 主标题大字:"父母双亡,姑姑和舅舅争监护权,法院判给谁?" 副标题:"民法典学习 | 监护制度与指定监护" 主标题下方有蓝色天平图标和虚线分隔线装饰 【案例板块】 蓝色圆角标签,白色文件夹图标 + "案例"二字 案例文字:小芸两岁时父亲意外去世,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爷爷奶奶年迈住养老院,小芸日常由姑姑照顾。小芸刚满8周岁时,姑姑请求法院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但舅舅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能给小芸更好的生活,应由自己担任监护人。法院应指定谁? 右侧配插画:小女孩、姑姑、舅舅人物形象、房屋/家、天平、爱心/守护等元素,体现监护权争议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 【法律规定板块】 蓝色圆角标签,书本图标 + "法律规定"二字 第1条:《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第31条规定,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应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 第2条: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及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方式分为三种:法定监护(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指定监护(有争议时由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或法院指定)和意定监护(依当事人意愿设立)。指定监护人前应设临时监护人,防止被监护人处于无人保护的"真空期";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免除原监护人的责任。 两条之间用虚线分隔 【总结与回答板块】 浅灰色背景卡片,盾牌对勾图标 + "总结与回答"四字 总结文字:本案中,小芸的父母缺失、祖父母无监护能力,依法应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监护,且须经住所地基层组织同意。姑姑与舅舅发生争议,应由法院指定。指定时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综合考量监护能力、品行、与被监护人的情感联系等因素,并尊重年满8周岁的小芸本人的意愿。虽然舅舅经济条件更优,但姑姑长期实际照顾小芸,情感联系更紧密,且小芸已与姑姑形成稳定的生活依赖关系。法院最终审查双方经济条件并征求村委会及小芸本人意见后,指定姑姑担任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和小芸的最佳利益。 【底部】 "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数字"27"、"31"、"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版式精美,文字清晰可读。案例区篇幅与上一张保持一致,比例协调。参考之前的法律科普海报版式架构和整体风格(蓝白配色、白色圆角卡片、天平分隔线、文件夹图标案例区、书本图标法律规定区、盾牌图标总结区、底部改编出处),生成一张新的法律科普海报,主题为未成年人监护权争议与指定监护。扁平插画风格,简洁专业。

具体内容:

【顶部主标题区】
主标题大字:"父母双亡,姑姑和舅舅争监护权,法院判给谁?"
副标题:"民法典学习 | 监护制度与指定监护"
主标题下方有蓝色天平图标和虚线分隔线装饰

【案例板块】
蓝色圆角标签,白色文件夹图标 + "案例"二字
案例文字:小芸两岁时父亲意外去世,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爷爷奶奶年迈住养老院,小芸日常由姑姑照顾。小芸刚满8周岁时,姑姑请求法院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但舅舅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经济条件更好,能给小芸更好的生活,应由自己担任监护人。法院应指定谁?
右侧配插画:小女孩、姑姑、舅舅人物形象、房屋/家、天平、爱心/守护等元素,体现监护权争议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

【法律规定板块】
蓝色圆角标签,书本图标 + "法律规定"二字
第1条:《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第31条规定,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应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
第2条: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及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方式分为三种:法定监护(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指定监护(有争议时由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或法院指定)和意定监护(依当事人意愿设立)。指定监护人前应设临时监护人,防止被监护人处于无人保护的"真空期";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免除原监护人的责任。
两条之间用虚线分隔

【总结与回答板块】
浅灰色背景卡片,盾牌对勾图标 + "总结与回答"四字
总结文字:本案中,小芸的父母缺失、祖父母无监护能力,依法应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监护,且须经住所地基层组织同意。姑姑与舅舅发生争议,应由法院指定。指定时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综合考量监护能力、品行、与被监护人的情感联系等因素,并尊重年满8周岁的小芸本人的意愿。虽然舅舅经济条件更优,但姑姑长期实际照顾小芸,情感联系更紧密,且小芸已与姑姑形成稳定的生活依赖关系。法院最终审查双方经济条件并征求村委会及小芸本人意见后,指定姑姑担任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和小芸的最佳利益。

【底部】
"改编自杨立新《民法典》200讲"

数字"27"、"31"、"8"必须精确渲染,不得错位、遗漏或编造。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版式精美,文字清晰可读。案例区篇幅与上一张保持一致,比例协调。
创意 × 4
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三折页传单设计,展开后六面完整布局,竖版3:4比例,科技感扁平插画风格,蓝白主色调。 【封面-第一面】顶部大字主标题"202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副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中央是科技感盾牌与数字锁组合图形,周围环绕发光的网络节点连线,底部标注"2026年9月",背景为深蓝色渐变配科技网格线。 【内页一-第二面】标题"个人信息保护",配人物使用手机的扁平插画,列出4条要点:1.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 2.谨慎授权APP位置、通讯录权限 3.定期清理浏览器缓存和Cookie 4.公共WiFi不进行支付操作。每条配简洁图标。 【内页二-第三面】标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配警示盾牌图标,列出4种常见手段:1.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 2.刷单返利诈骗 3.虚假投资理财 4.冒充客服退款。每条配红色警示标识。 【内页三-第四面】标题"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配法槌与法典扁平插画,内容包括:《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三部法律简介,每条配法律条文图标。 【内页四-第五面】标题"网络安全小贴士",配灯泡创意图标,列出6条实用建议:1.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2.开启双重身份验证 3.不点击陌生链接 4.不下载来路不明软件 5.及时更新系统补丁 6.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封底-第六面】顶部标语"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中间是二维码占位符(纯色方块中央标注"二维码占位"文字),下方标注举报电话"12377"和"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底部是主办单位信息。 整体风格:官方正式、科技感、扁平插画、蓝白配色,版式精美,信息分区清晰,每个板块有独立标题和图标装饰,四周留安全边距,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横线。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三折页传单设计,展开后六面完整布局,竖版3:4比例,科技感扁平插画风格,蓝白主色调。

【封面-第一面】顶部大字主标题"202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副标题"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中央是科技感盾牌与数字锁组合图形,周围环绕发光的网络节点连线,底部标注"2026年9月",背景为深蓝色渐变配科技网格线。

【内页一-第二面】标题"个人信息保护",配人物使用手机的扁平插画,列出4条要点:1.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 2.谨慎授权APP位置、通讯录权限 3.定期清理浏览器缓存和Cookie 4.公共WiFi不进行支付操作。每条配简洁图标。

【内页二-第三面】标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配警示盾牌图标,列出4种常见手段:1.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 2.刷单返利诈骗 3.虚假投资理财 4.冒充客服退款。每条配红色警示标识。

【内页三-第四面】标题"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配法槌与法典扁平插画,内容包括:《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三部法律简介,每条配法律条文图标。

【内页四-第五面】标题"网络安全小贴士",配灯泡创意图标,列出6条实用建议:1.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2.开启双重身份验证 3.不点击陌生链接 4.不下载来路不明软件 5.及时更新系统补丁 6.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封底-第六面】顶部标语"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中间是二维码占位符(纯色方块中央标注"二维码占位"文字),下方标注举报电话"12377"和"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底部是主办单位信息。

整体风格:官方正式、科技感、扁平插画、蓝白配色,版式精美,信息分区清晰,每个板块有独立标题和图标装饰,四周留安全边距,文字清晰可读。画面中所有信息区域必须填充完整合理的内容,不得出现空白框或占位横线。
保持原图片的整体版式、配色、布局、图标样式和装饰元素完全不变,仅替换所有文字内容: 主标题改为:女子遭男友强迫领取结婚证,该如何维权? 副标题改为:民法典学习 | 结婚 【案例】板块内容替换为: 瑶瑶与李强原系情侣,相处日久后瑶瑶认为双方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家人亦支持。李强不同意,持续纠缠、到瑶瑶家中吵闹,并威胁称若不同意结婚,便用硫酸毁掉瑶瑶及其妹妹的容貌,还扬言不会放过瑶瑶家人。瑶瑶因恐惧被迫与李强登记结婚,但婚后二人从未共同生活。 【疑问】板块内容替换为: 疑问:瑶瑶在胁迫下与李强登记结婚,这段婚姻是否成立?瑶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规定】板块内容替换为: 1.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2. 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包含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受《宪法》与《民法典》双重保障。婚姻成立须满足四项要件:一是双方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二是达到法定婚龄;三是符合一夫一妻制;四是不得属于禁婚亲范围。形式上须经登记程序,登记完成婚姻关系方告成立,产生配偶权及后续亲属关系。 【总结与回答】板块内容替换为: 本案中,瑶瑶虽与李强完成结婚登记,但系因遭受暴力威胁而被迫同意,欠缺真实的结婚合意,违反婚姻自由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双方视为自始未结婚,而非离婚。瑶瑶应在法定除斥期间内及时起诉撤销该婚姻,以恢复未婚身份,摆脱这段被胁迫的婚姻关系的束缚。 右侧插图区域替换为与婚姻自由、胁迫结婚、法律维权相关的法律主题插画,保持原插画的蓝色扁平风格,画面中包含天平法律元素和结婚登记/婚姻相关意象。 所有文字清晰可读,排版整齐,与原图风格保持一致。保持原图片的整体版式、配色、布局、图标样式和装饰元素完全不变,仅替换所有文字内容:

主标题改为:女子遭男友强迫领取结婚证,该如何维权?
副标题改为:民法典学习 | 结婚

【案例】板块内容替换为:
瑶瑶与李强原系情侣,相处日久后瑶瑶认为双方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家人亦支持。李强不同意,持续纠缠、到瑶瑶家中吵闹,并威胁称若不同意结婚,便用硫酸毁掉瑶瑶及其妹妹的容貌,还扬言不会放过瑶瑶家人。瑶瑶因恐惧被迫与李强登记结婚,但婚后二人从未共同生活。

【疑问】板块内容替换为:
疑问:瑶瑶在胁迫下与李强登记结婚,这段婚姻是否成立?瑶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规定】板块内容替换为:
1.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2. 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包含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受《宪法》与《民法典》双重保障。婚姻成立须满足四项要件:一是双方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二是达到法定婚龄;三是符合一夫一妻制;四是不得属于禁婚亲范围。形式上须经登记程序,登记完成婚姻关系方告成立,产生配偶权及后续亲属关系。

【总结与回答】板块内容替换为:
本案中,瑶瑶虽与李强完成结婚登记,但系因遭受暴力威胁而被迫同意,欠缺真实的结婚合意,违反婚姻自由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双方视为自始未结婚,而非离婚。瑶瑶应在法定除斥期间内及时起诉撤销该婚姻,以恢复未婚身份,摆脱这段被胁迫的婚姻关系的束缚。

右侧插图区域替换为与婚姻自由、胁迫结婚、法律维权相关的法律主题插画,保持原插画的蓝色扁平风格,画面中包含天平法律元素和结婚登记/婚姻相关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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